?? 進入四月下旬便進入旅游旺季。4月18日,遼寧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根據近幾年來旅游投訴情況的統計分析,發布五一旅游提示,提醒廣大消費者選好旅行社,簽訂旅游合同依法理性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
???4月18日,記者根據幾年來旅游投訴情況,整理出五大消費陷阱,提醒廣大游客。 ????陷阱一:低價誘惑。目前有些國內游、出國游的團費低廉得令人難以置信,如“零團費”、“負團費”。價格明顯低于成本價的出游,其結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質量、吃住標準、縮短旅游行程、增加購物時間和次數以及增加自費項目來彌補缺口。 ????陷阱二:格式合同。有些旅行社采用的是不公平的格式條款,有意減少或免除經營者的義務和責任。合同內容約定不清,責任不明,含糊其辭,為日后遇上消費糾紛開脫責任。 ????陷阱三:隨意轉團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內組團標準合同,旅行社因參團人數不足需將旅客轉并給其他旅行社團,必須先取得游客書面同意。但是,不少旅行社卻“暗箱操作”,甚至不經游客同意多次將游客轉讓。因此,消費者在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必須要求旅行社寫明是否轉(并)團,以及轉并團的名稱。 ????陷阱四:導游導購。有少數導游一般是先告訴游客在景點千萬別輕易買東西,以免上當受騙,卻想盡辦法把團隊拉到能給導游回扣的定點商店,任意延長購物時間。 ????陷阱五:景區購物。景區個別經營者采取不正當的手法欺騙消費者,如:虛高標價,以所謂“照顧老鄉”的名義“低價”推銷;由所謂的大師、專家簽名銷售;把質次價高甚至假冒偽劣商品當做“地方特產”叫賣等。提醒廣大消費者出游時應選好旅行社,簽好旅游合同,把好景點購物關。